未命名 2
美麒食品有限公司101年06月員工教育訓練
主題:車禍預防及處理流程
如何預防車禍發生?
化被動為主動,在駕駛行為中採取防衛性措施,防範可能遭遇或正遭遇的外來衝擊與危險,以保障行車安全
一、 行車前檢查
(一)全設備檢查: 安全帶、煞車系統、車燈系統、喇叭、雨刷、駕駛座椅。
(二)車況檢查: 引擎機油、離合器油液(自動變速箱油)、水箱冷卻水、電瓶液、電樁接
頭、風扇與冷氣皮帶、輪胎與胎壓、溫度表。
(三)身心狀況檢查:
*
睡眠是否充足?
*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生病服藥、疲勞不堪、心緒煩亂、眼睛不適應避免開車。
*
長途開車時,中途應做適當休息。
二、高速公路行車安全準則
(一) 駛入高速公路:
* 匝道內不超車或併行。
* 進入主線車道時,應打方向燈,確認安全距離後再駛入。
* 發現主線(左側)有急駛車輛時應讓行。
* 主線外側車道之車輛,發現加速車道有車輛進入時,應減速讓行。
(二)駛出高速公路:
* 見到出口指示標誌時,須打方向燈,變換至右側車道,再進入出口匝道。
* 車速不可太快,並注意左側及前方車輛動態。
(三)變換車道:
* 變換車道應依操作要領,注意欲轉入車道之動態,確認安全距離再駛入,遇後方車輛閃燈警告,應暫緩變換。
* 不要故意加速阻檔他人變換車道行為。
* 緊鄰車道之車輛轉入過急,即刻輕鳴喇叭或閃大燈警告,並減緩車速。
* 大型車強行欺入,應輕踩煞車,放慢速度,不可偏向鄰側車道或緊急煞車。
(四)超車:
* 發現後車有超越表示,應稍放慢速度。
* 不要跟其他車輛競速,互相超車。
* 隨時注意照後鏡,注意後方來車「行跡」。
* 超車後,須與所超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再駛回原車道。
* 除注意前車與左側來車動向外,還應注意同車道後面車輛之動態。
(五)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時:
*
避免緊急煞車,應輕踩煞車,讓後車有充分反應時間。
* 打算減速或停車前,儘早發出適當警告信號。
* 後車實在跟車太近,不妨輕踩煞車警告,或選擇變換車道。
(六)路肩使用原則:
* 非故障、視線不良等緊急情況,不得以任何理由行駛或暫停路肩。
* 車輛行駛中故障,應緩慢駛向路肩停靠,在車後方50-100公尺處,放置故障標誌,打開閃光燈,車內人員到護欄外等待救援(可利用緊急電話)。
*
如有人違規行駛路肩,行駛於外側車道車輛須格外小心。
(七)不良天候下:
* 放慢速度,宜低於40公里,避免緊急煞車。
* 保持較長跟車距離,約為平時二倍,緊握方向盤。
* 打開頭燈、閃光警示燈或霧燈,不要輕易變換車道。
* 必要時暫停路肩,等視線明顯再恢復行駛。
(八)前方有意外事故:
* 須緊急煞車時,最好分次點煞。
* 遇塞車時,耐心在原車道等候,不要任意變換車道,或行駛路肩。
(九)前有載重車輛時,應拉長安全距離不緊跟其後。
三、防止駕車疲勞之方法
(一) 要有充足的睡眠。
(二) 要有愉快的心情。
(三) 飲食要適當。
(四) 長途駕車,中途應作適當休息。
(五) 預防眼睛的疲勞。
(六) 一杯濃濃的茶水。
四、順利掌握駕駛環境
(一)裝飾品、遮陽紙易擋住視線,應適當擺放。
(二) 駕駛台上應保持乾淨。
(三) 孩子不宜坐前座駕駛。
(四) 駕駛座旁嚴禁放物品。
五、通過平交道之方法
(一)暫停與安全確認:暫停與用眼睛及耳朵確認。依警鈴器、遮斷器指示禁止進入。
(二)通過之方法:以低速檔在中央部分行進。
注意行人及對向來車。
(三)故障時之措施:
* 向列車駕駛員警告,設法將車輛移動。
* 利用平交道之故障警鈴裝置發出警告。
六、養成正確的駕車習慣
(一)
選擇一個坐來令自己舒適、自在的駕駛姿勢,繫上安全帶。
(二) 尊重走路的行人。
(三) 處於支道的車輛,應讓主幹道車輛先行。
(四)在轉角及巷口處請放慢車速。
(五) 停車時不要把小孩單獨留在車內。
(六)
變換車道不要只靠照後鏡,應把頭轉向想變換的車道,以消除死角。
(七)
路口遇綠燈變黃燈時,應迅速判斷,緩慢減速,或快速通過。
(八) 煞車不要一次踩死,應分數次點煞。
(九)
夜間時,若為停於路口之第一輛車,不要關閉車大燈。
(十) 行經隧道要打開車燈,
變換車道先打方向燈。
七、腳踏車安全準則
(一) 選擇適當安全、符合身材的車。
(二) 選擇適於用途的車。
(三) 適當的維護,配裝車燈,戴安全帽。
(四) 避免撐傘、牽狗等不當行為。
八、駕駛機車安全準則
(一)
佩戴合格貼實合適的安全帽,扣好繫頤帶(以能深入一指之鬆緊為宜)。
(二)
後載乘客不得側坐,載運物品不得超載,並應捆綁穩定。
(三) 蛇行與逆向行駛最危險。
(四)
大型車、聯結車視線差,機車要保持安全距離。
(五) 轉彎時應先開啟燈號告知其他車輛。
(六)
左轉最好採二段式左轉,以保障行車安全。
(七) 雨天騎乘機車應著貼身雨衣,不可撐傘
遇到交通事故的時候該怎麼辦?
放:放置警告標誌。
撥:撥打110(報警)、119(救護)、112(緊急救護)
。
劃:將事故雙方車輛位置劃線定位
。
等:平心靜氣等待警察。
請遵照上述「放、撥、劃、移、等」口訣順序處理。
遇到交通事故就不用緊張囉~
(以上資料由交通隊提通)
美麒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附件一)
車禍發生時之處理流程
1. 救護傷患,請打119通知救護單位。
2.
在適當位置擺設警告標誌,並且遠離現場擺放。
3.
保持現場完整,並且打110通知警察單位處理。
4.
如果隨身攜帶照相機或可照相手機,應將重要證物、現場場景拍攝下來,用事故筆將雙方車輛每個輪胎位置與輪廓都劃下來,才可移車。
5.
當事人彼此交換車輛保險資料,確定聯絡方式,必要時聯絡保險公司人員到場協助處理,聯絡公司人事。
(公司03-554988#24或0953-595739蔡小姐)
6.
謹慎檢驗警察所作紀錄及現場圖再簽字。